“十五五”时期是美丽中国建设承前启后、扩面提质,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的关键阶段。广西作为我国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肩负着守护绿水青山、筑牢生态防线的重大使命。全区各级审计机关要紧扣高水平发展第一个任务,围绕增强“如臂使指”的执行力、“如影随形”的穿透力、“如雷贯耳”的震慑力,聚焦“十五五”时期战略任务,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以高质量审计监督守护绿水青山、护航绿色发展。
审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把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的重要指示批示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首要政治任务,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上走在前。
坚决落实党对资源环境审计工作的全面领导。持续巩固拓展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成效,严格执行审计领域重大事项首报直报机制,健全党委审计委员会会议议定事项落实、领导批示落实闭环管理机制,完善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协同、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编制和结果报告及反馈等机制,全面补齐制度机制短板,把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落实到资源环境审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助力建好政治生态、自然生态“两个生态”。
准确把握资源环境审计工作的职责使命。自觉“站在城楼”上思考谋划广西审计工作,把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作为资源环境审计监督的第一个任务,围绕坚持双碳引领,推动全面绿色转型,紧扣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进、生态保护修复等重大任务,聚焦降碳减污、生态保护修复、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等重点领域,精准把握财政资金流向和资源管理责任链条,为“十五五”经济社会高水平发展保驾护航。
自觉服务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大局。以全力保障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为主线,立足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这一区位特点,将资源环境审计监督深度融入壮美广西建设全局,按照构建集中统一、全方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管理体系总要求,全面压实领导干部生态责任,推动全区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把保持生态优势作为广西高水平发展的前提意识,督促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资源环境领域审计等生态环境领域发现问题整改,充分的发挥资源环境审计在服务广西生态文明建设和高水平质量的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十五五”期间,广西审计机关将紧扣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和自治区“十五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以精准有效的监督推动绿色转型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切实发挥推进各级各项“十五五”规划实施的监督保障作用。
压实生态责任链条,深化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资源环境审计的核心内容,是落实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制度安排。在审计内容上,聚焦党中央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生态文明重大决策部署,着重关注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在执行国土空间规划、深入推动污染防治攻坚和ECO优化、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强能源资源安全能力建设等方面担当、履职、尽责情况,推动落实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在成果运用上,注重审计成果转化运用,推动审计评价结果与干部考核、任免、奖惩挂钩,形成“审计—评价—问责—整改”的闭环治理链条。在审计覆盖面上,加强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能部门,以及乡镇(街道)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推动审计制度覆盖向部门和基层延伸,进一步促进各级领导干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
守护资源资金安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政策落实和资源环境专项资金审计。围绕资源能源和生态环境两个专项开展审计,着力揭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在落实“双碳”目标和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等方面存在的突出短板、结构性矛盾和潜在风险隐患,推动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助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高水平发展协调共进。资源能源专项审计方面,围绕自然资源资产服务广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全面绿色转型,以土地、矿产、林草、海洋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保护为切入点,关注资产权责与家底、空间规划与用途管制、资产权益与市场化配置、监督协调与监测体系情况,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增强绿色转型与低碳发展功能。生态环境专项审计方面,围绕美丽广西建设决策部署,聚焦生态保护修复、环境综合治理、污染防治攻坚和产业绿色升级等重点任务,关注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及生态修复治理实施情况,推动加快补齐生态基础设施和治理能力短板,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构建“一屏两核一带六区”生态修复格局。
资源环境审计从“查问题”向“重防范、促治理”跃升,重点是审计方式方法的结构性创新。广西审计机关将从四个维度推进资源环境审计治理能力现代化。
深化研究型审计,提升全过程监督精准度。在审计立项环节,把立项当课题研究,沿着“政治—政策—项目—资金”主线做细做实立项调研,聚焦美丽中国建设、美丽广西建设、“双碳”目标推进、生态保护修复等重大任务,科学精准确定审计项目和审计内容;在审计实施环节,加强对资源环境领域政策法规、行业规律和业务特点的深入研究,提高审计发现问题的精准性;在审计报告环节,注重从体制机制层面分析问题根源,提出可批示、能落实的审计建议,推动审计成果从揭示问题向处理问题转化。
推进科技强审,以数字技术增强监督穿透力。充分运用大数据审计等现代信息技术,强化数据分析与现场审计的有效衔接,提升资源环境审计的智能化水平。加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林业等跨部门数据采集与整合,探索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和跨业务的数据分析,利用关联比对、遥感及地理信息技术精准锁定疑点。大力推广数字化审计方式,探索针对资源管理和环境风险的监督手段,推动审计向信息化要资源、向大数据要效率,形成业务促进技术提升、技术反哺业务提质的良性循环。
深化协同联动,不停地改进革新完善贯通协作机制。资源环境审计具有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等特点,需加强与其他监督力量的贯通协同,构建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资源共享、效能提升的现代化监督新格局。加强完善资源环境审计与纪检监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部门的协作机制,细化协作机制操作方法,推进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结果共用,推动已建立的贯通协作机制切实发挥协同作用,真正的完成资源环境监督全过程无缝衔接。同时,加强对下级审计机关资源环境审计的业务指导,形成上下贯通、步调一致的全区审计工作“一盘棋”格局。
聚焦问题整改,打通审计监督“最后一公里”。针对资源环境审计察觉缺陷整改难的问题,推动审计质量和审计整改两手都要硬。抓好审计察觉缺陷的精准性和审计整改要求的可操性,严把审计质量关,严格资源环境审计项目全流程质量控制,让审计结果经得起检验,让审计整改要求能落实。基于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建立资源环境审计整改“回头看”常态化机制,推进审计发现问题全面整改;加强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的整改联动,联合开展专项动态督查;将审计整改与环保督察整改、巡视以案促改促治有机结合,协同研判典型性、普遍性问题,开展重点督办,推动形成“审计—整改—治理”的良性循环。